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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鎕(江蘇陽湖人,由義首咸豐三年林恭案募勇助餉出力保以從九品選用)

官名   任職原文   卸職原文

1

臺灣府鳳山縣典史   咸豐十年十月初七日署(1860/11/19)   同治元年閏八月初十日卸(1862)  

2

臺灣府鳳山縣下淡水縣丞   同治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署(1863/12/7)   同治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卸(1864/6/1)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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